原告马财诉被告青海源通农牧业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案于2019年3月14日立案。原告马财于2019年3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马财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马财撤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4469.92元,减半收取2234.96元,依法由原告承担。******
审判员宁吾加******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