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东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因当事人在施工现场基坑无临边防护,无安全警示标志,现场临时用电不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被罚款6万元;公示截止期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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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2-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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