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民事民事裁定书
(2020)京0112民初26210号
原告中建国际建设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业之峰诺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15日立案。原告中建国际建设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中建国际建设有限公司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中建国际建设有限公司撤诉。
审 判 员 何杨彪
法 官 助 理 张津铭
书 记 员 刘 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