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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闽泺工贸有限公司与中建国际建设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鲁0112民初4161号之一
原告济南闽泺工贸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建国际建设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中建国际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15日立案。原告济南闽泺工贸有限公司以双方已达成和解为由,于2020年8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济南闽泺工贸有限公司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回起诉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济南闽泺工贸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916元,财产保全费1570元,共计3486元,由原告济南闽泺工贸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尹受丽
书记员  李 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