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宏达建筑有限公司

宝胜(山东)电缆有限公司与中建国际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民事民事裁定书
(2019)京0105民初74682号
原告宝胜(山东)电缆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建国际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9日立案。原告宝胜(山东)电缆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申请撤回对被告中建国际建设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宝胜(山东)电缆有限公司的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予。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宝胜(山东)电缆有限公司撤诉。
审  判  长   李瑶瑶 人 民 陪 审 员   高 洁 人 民 陪 审 员   桂秀燕
书  记  员   耿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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