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银诚建设有限公司
1 因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被罚款(和(消)行罚
2 因和县民生小区三期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或履职不到位,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被和县住建局记一般不良记录,公示期限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
3 因在资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被通报批评,不批准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申请,并将其不良行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予以公布,自2018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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