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合力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长沙合力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申请长沙红建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湘0112执2950号
申请执行人:长沙合力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沙市望城区望城大道湘峰广场7楼706室。
法定代表人:*迎春,董事长。
被执行人:长沙红建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郭亮中路451号红建华府附楼。
法定代表人:***。
申请执行人长沙合力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诉被执行人长沙红建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本院依据已生效的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2019)湘0112民初1637号民事判决书立案执行,但被执行人长沙红建置业有限公司至今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长沙红建置业有限公司银行存款5900000元;或扣留、提取其数额相当的其他收入;或查封、扣押其价值相当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易超群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五日
代理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