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环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大荔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陕0523执保654号 官池法庭: 关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内蒙古环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你庭移送的(2022)陕0523民初992-1号民事裁定书,我庭已向大荔县牧原有限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停止向被申请人***清偿到期债务(限额120000元),停止支付期限为一年。本案已在申请人***申请范围内足额保全。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案以足额保全方式结案。 附:财产控制反馈信息表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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