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卡尔曼动力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山西卡尔曼动力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与阳城县鑫焱合众商贸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晋05执保44号
关于申请人山西卡尔曼动力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阳城县鑫焱合众商贸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经本院立案庭移送,于2020年9月28日依据本院作出的(2020)晋05财保32号民事裁定书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申请人阳城县鑫焱合众商贸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存款予以冻结(账户余额不足),冻结期限为一年,冻结截止日为2021年9月30日。至此,本案已部分保全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2020)晋05财保32号民事裁定书所裁定的内容部分保全完毕。
二〇二〇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