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天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威海天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山东恒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1002执恢558号
申请执行人威海天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威海市临港经济持术开发区苘山镇。
被执行人山东恒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威海市文化东路。
申请执行人威海天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恒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19)鲁1002民初6780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山东恒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自动履行了全部给付义务,该款已过付申请执行人,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鲁1002民初6780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