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鲁1002执41号
申请执行人***,男,1982年1月2日出生,汉族,住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被执行人威海天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庙××镇××路××号××。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威海天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申请执行人依据(2022)鲁1002民初2205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的一次性性伤残补助金*元执行完毕。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