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辽03执223号
大连悦达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大连悦达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大连悦达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依据大连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1)大仲字第941号国内仲裁裁决书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2年9月7日以(2022)辽03执223号立案执行。本院已扣划被执行人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1165114.59元至本院执行款专户并将案款1151202.59元返还给申请执行人、执行费13912元上缴国库。现大连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1)大仲字第941号国内仲裁裁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