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6)粤0606执7512号
申请执行人广东荣顺电气有限公司,住所地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飞鹅路红岗工业区德胜河东。
法定代表人麦展骥。
被执行人***,男,汉族,1962年10月27日出生,住佛山市顺德区。
被执行人佛山市顺德区建信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石洛路19号,注册号440681000187347。
法定代表人***。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粤0606民初819号民事判决书,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该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佛山市顺德区建信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358876.94元(含执行费5205.08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等额收入;或查封、扣押、变卖、拍卖被执行人等额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员 石升高
二〇一六年七月四日
书记员 何丽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