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宇龙管业有限公司

长葛市宇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长葛市宇龙管业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葛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1)豫1082执恢546号
本院在执行长葛市宇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长葛市宇龙管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于××××年××月××日向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写明应当履行的义务),但被执行人长葛市宇龙管业有限公司未履行/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裁定如下:
划拨被执行人存款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孙华锋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