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百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铜陵百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池州市华府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8)皖1702执1727号
申请执行人:铜陵百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安徽省铜陵市宝山路47号20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00771126525U(1-1)。
法定代表人:王效谦,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执行人:池州市华府房地产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池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阳小区5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700554559674Y
法定代表人:蒋传喜,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铜陵百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池州市华府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池州市华府房地产有限公司清算案件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已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5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8)皖1702执172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张明宏
审判员  张俐琴
审判员  时立强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日
书记员  汪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