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教委建筑工程处

贵阳市教委建筑工程处申请执行大方县教育科技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黔0521执2538号

贵阳市教委建筑工程处、大方县教育科技局:

关于本院立案执行的贵阳市教委建筑工程处申请执行大方县教育科技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共计334,307.47元,其中工程款311,323.47元、鉴定费16,500.00元、案件受理费1,642.50元、申请执行费4,841.50元。经本院于2020年12月3日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334,307.47元,且申请人已向本院提供本案执行依据(2019)黔0521民初5782号民事调解书所明确的311,323.47元工程款发票。本院已将执行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贵阳市教委建筑工程处,将申请执行人所提供的311,323.47元工程款发票转交给被执行人大方县教育科技局。据此,贵阳市教委建筑工程处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2019)黔0521民初5782号民事调解书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