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万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万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皖0422执4065号
**(申请执行人)、安徽万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管委会(被执行人):
**与安徽万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管委会(2021)皖0422执4065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272915.21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307969.21元,其中,本金1236915.21元,鉴定费36000元,利息30292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762元。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皖0422民初594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