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陕1002执961号
***陇佳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商洛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
***陇佳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商洛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5月26日生效的(2020)陕10民终210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陇佳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二O二O年八月三十一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二O二O年八月三十一日立案。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扣留、提取商洛市商州区妇幼保健院应付商洛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工程款和项目履约保证金261040元,兑付给了申请执行人。执行费2900元由被执行人负担。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内容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0)陕1002执961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0年9月29日结案。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九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