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行伟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因回城乡阿勒屯村村级基础设施及村居环境提升整治建设项工程生产经营单位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被罚款10000元;公示截止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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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3-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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