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钢城区支行、莱芜市鑫宝工贸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鲁0117执恢33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钢城区支行与被执行人莱芜市鑫宝工贸有限公司、莱芜市顺和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鲁1203民初985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立案执行,本案现在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