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蒙汇市政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某某、鄂尔多斯市蒙汇市政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内0602执981号

申请执行人:**,男,1955年03月08出生,汉族,现住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被执行人:鄂尔多斯市蒙汇市政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南路物流园。

法定代表人:杨改琴,系该公司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鄂尔多斯市蒙汇市政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陈军依照(2017)内0602民初3111号民事调解书申请法院执行,本院受理执行案件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经总对总查控和传统财产查控后,确认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向本院出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书。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员 尤 森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侯学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