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梅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某某口市金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吉林省某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口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吉0581执保352号 **口市金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吉林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申请人**口市金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吉林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保全标的共计333,936元。经本院立案执行保全,现已将被申请人吉林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予以额度冻结。至此,**口市金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吉0581民初2374号民事裁定书已执行保全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