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龙筑实业有限公司

海峡宏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陕西龙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结案报告(上网稿)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陕0404执1418号
申请执行人陕西XX**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海峡XXXX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根据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陕04民终1175号民事判决书现已发生法律效力,责令:1.被执行人海峡XXXX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陕西XX**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318064.4元;2.被执行人海峡XXXX集团有限公司承担一、二审案件受理费13983元、承担案件执行费4881元。案件执行过程中,本院执行到位336928.4元,扣除执行费4881元,剩余332047.4元已由陕西XX**工程有限公司领取。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2)陕0404执1418号案件执行完毕,于2022年6月21日结案。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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