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弘正方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方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平邑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鲁1326民初4259号
本院于2021年2月25日对原告***与被告珠海艾珂医疗投资有限公司、山东爱博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费县****,第三人山东**方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20)鲁1326民初4259号民事判决书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
(2020)鲁1326民初4259号民事判决书中“案件受理费25352元、反诉案件受理费29200元减半收取14600元,由珠海艾珂医疗投资有限公司、山东爱博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费县****负担。”补正为“案件受理费50703元、反诉案件受理费29200元减半收取14600元,由珠海艾珂医疗投资有限公司、山东爱博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费县****负担。”
审 判 长  孔繁辉
审 判 员  张凡勇
人民陪审员  崔 波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法官 助理  徐鹏丽
书 记 员  卓 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