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天大天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湖南天大天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南智远数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民事裁定书
(2019)湘0104民初8580号之一
本院在审理原告湖南天大天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湖南智远数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湖南天大天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5日向本院申请撤销对被告湖南智远数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湖南天大天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湖南天大天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湖南智远数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14284元,减半收取7142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计12142元,由原告湖南天大天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审判员  尹南桥
书记员  王 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