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天大天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湖南天大天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南智远数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民事裁定书
(2019)湘0104民初8580号之二
本院作出(2019)湘0104民初8580号关于财产保全的民事裁定书,现因原告申请解除对被告财产的查封、冻结,需要解除有关财产保全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十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告湖南智远数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长沙银行鑫泰支行的80×××16账户的1053846元存款的冻结。
审判员  尹南桥
书记员  王 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