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某某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保靖县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湘3125执215号
申请执行人**私与被执行人张全、胡秀琼、李校波、李明东、保靖县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19)湘31民终1723号民事调解书调解协议主文第二项确定的内容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本院决定对本案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审判长  黄友军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张子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