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辽0103执1230号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辽宁省第三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辽宁**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辽宁宇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法律义务,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执行,现被执行人自动履行(2022)辽0103民初1194号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辽宁省第三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辽宁**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辽宁宇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