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执行裁定书
(2019)鲁0725执645号
本院于2019年4月25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山东普兰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潍坊意创集成新能源电动车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该案在执行过程中,因案情复杂,正在协商、处理中,申请执行人申请暂缓执行,符合终结结案的条件,该案应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鲁0725执64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钟德军
审判员 葛明顺
审判员 刘 强
书记员 冯庆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