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健远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天健远见科技有限公司与浙江慧优科技有限公司、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19)浙0106民初8032号
原告浙江天健远见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浙江慧优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8月21日立案。原告浙江天健远见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浙江天健远见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撤回对被告浙江慧优科技有限公司、***的起诉系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浙江天健远见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8073元,由浙江天健远见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汪哲君
法官助理於昆 代书记员 许丹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