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开平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粤0783执3761号
广东粤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开平市沙塘镇塘浪村南昌经济合作社:
关于广东粤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开平市沙塘镇塘浪村南昌经济合作社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于2022年8月1日扣划被执行人开平市沙塘镇塘浪村南昌经济合作社的银行存款26899.44元,该款中26600.44元(其中本金24261.50元、逾期利息2122.41元、**履行利息216.53元)转付给申请执行人广东粤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99元用于缴纳本案的申请执行费。至此,广东粤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粤0783民初6275号民事判决书(不含受理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