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长达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会昌县泰丰建材有限公司、茂名市长达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1 江西省会昌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赣0733民初2046号 原告:会昌县泰丰建材有限公司,地址:会昌县台商创业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33067462277M。 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会昌县泰丰建材有限公司法律顾问,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茂名市长达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茂名市新湖四街1号大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900194940796X,联系电话:0668-228××××,0668-275****。 法定代表人:***,系公司总经理。 原告会昌县泰丰建材有限公司诉被告茂名市长达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7月14日立案。2022年8月16日,原告会昌县泰丰建材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原告会昌县泰丰建材有限公司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2 准许原告会昌县泰丰建材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茂名市长达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550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会昌县泰丰建材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六日 法官助理 **招 代书记员 **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