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豫0527执1242号
申请执行人:内黄县宏大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内黄县内中路北***。
法定代表人:***,职务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男,汉族,1974年10月19日生,住安阳市文峰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内黄县宏大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于2020年12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第二百五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对(2020)豫0527执124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