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金立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金立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兰考恒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兰考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豫0225执1267号
你与河南省金立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豫0225民初4123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河南省金立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立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二条规定,责令你履行下列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