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比欧特门窗幕墙有限公司

某某、河南比欧特门窗幕墙有限公司等承揽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豫0192民初2855号
原告:***,男,1967年11月5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汝阳县。
被告:河南比欧特门窗幕墙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66号院1号楼5层附41号。
法定代表人:张红杰,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告: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52号。
法定代表人:吴爱国,该公司董事长。
第三人:陈战涛,男,1985年11月14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杞县。
原告***与被告河南比欧特门窗幕墙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陈战涛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5月6日立案。因双方已私下达成调解协议,原告***于2022年5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双方私下达成调解协议,原告***申请撤诉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赵世英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七日
书记员  薛 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