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核工业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湖南核工业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道县莲城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道县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1124执913号
申请执行人:湖南核工业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道县莲城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人湖南核工业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道县莲城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勘察合同纠纷一案中,经强制执行,被执行人道县莲城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