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昊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昊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龙浩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岳阳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湘0621执1158号
武汉昊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龙浩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武汉昊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广东龙浩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
执行员  钟海雄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陶珍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