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武汉市先鹏劳务有限公司、武汉中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湘1228执保112号
本院于2021年11月19日立案受理的丁治军申请执行武汉市先鹏劳务有限公司、武汉中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已按(2021)湘1228民初1686号裁定书裁定内容实施了保全措施,实际冻结金额为888.35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