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九寨沟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川3225执257号
任四友、四川中基路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任四友与被执行人四川中基路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1942.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2321.00元,其中,执行款31942.00元,执行费379.00元。本院已将该执行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任四友。至此,申请执行人任四友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川3225民初173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