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通达电梯有限公司

湖州南浔天涯物流有限公司、贵州通达电梯有限公司等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浙0503执1703号   申请执行人:湖州南浔天涯物流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湖州市南浔经济开发区***村***新村27幢1楼店面。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贵州通达电梯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路花果园项目R-1区第1(贵阳都会)栋(1)1**33层9号房[花果园社区]。 法定代表人:阿维吉玛。 被执行人:***,男,1983年1月7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兴宁市黄陂镇***新华楼42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 与被执行人贵州通达电梯有限公司、***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一案中,被执行人贵州通达电梯有限公司已履行案款37000元。 至此,申请执行人据以申请的(2022)浙0503诉前调确194号民事裁定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案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