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益德红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大连某某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大连广播电视台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3)辽0204民初789号
原告:大连***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大连市金州区光明街道南山村胜利路33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13241156858F。
法定代表人:赵文广,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英伟,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佳琪,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律师。
被告:大连广播电视台,住所地大连市沙河口区民权街16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102005760982905。
法定代表人:王会军。
本院在审理原告大连***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大连广播电视台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于2022年12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向本院申请撤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照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大连***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审判员  付雯楠
二〇二三年一月三十日
书记员  王 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