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恩艺术装饰(上海)有限公司

海门中南世纪城开发有限公司与上海先恩标识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文书内容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通 知 书
(2021)苏0684执保726号
申请人上海先恩标识工程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海门中南世纪城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人上海先恩标识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海门中南世纪城开发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依据(2021)苏0684民初3608号民事裁定书,于2021年6月9日,对被申请人3个银行账户采取了冻结措施,冻结金额人民币521773.09元。因账户余额不足,当日实际冻结到存款累计人民币11134.88元。冻结存款的有效期至2022年6月8日止。于2021年6月10日,查封被申请人海门中南世纪城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瑞江路122号、124号不动产。查封不动产的有效期至2024年6月9日止。保全措施期限届满需续期的,须于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向本院提出申请,逾期,则保全措施自行解除。
本次财产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二○二一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