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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龙腾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某某、江苏智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1084执903号 申请执行人:高邮市龙腾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高邮市。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1978年11月23日出生,汉族,住扬州市。 被执行人:江苏智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扬州市。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江苏云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扬州市。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女,1979年10月20日出生,住扬州市。 被执行人:***,女,1981年1月4日出生,住扬州市。 关于申请执行人高邮市龙腾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苏智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云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高邮市龙腾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的(2021)苏1084民初168号民事调解书的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六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