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某某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京0105民初81089号
原告: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海铁三路228号508-10。
法定代表人:李国良,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曾静,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何思明,女,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男,1986年2月14日出生,汉族,住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
原告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动争议一案,系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不服京朝劳人仲字[2021]第05417号裁决书起诉,本院经审查认为,***亦就前述仲裁裁决向本院起诉,且起诉时间早于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并入本院(2021)京0105民初79253号案件审理。
审  判  员   师一哲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法 官 助 理   柴莹洁
书  记  员   耿 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