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
保 全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豫0802执保370号
郑小军:
本院审理你与被申请人陈平、***(被执行第三人:南京保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凯置业有限公司)合伙协议纠纷一案,你于2021年8月6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于2021年8月6作出(2021)豫0802执保370号,依法对查封了被申请人名下的账户。保全事项全部实施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第(一)项的规定,通知如下:
保全完毕。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