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包钢新源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包钢新源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西北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公司532保全实施完结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陕0111执保532号
  你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西北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公司财产保全纠纷一案,本院依据(2020)陕0111财保434号民事裁定书,依法采取了以下执行措施: 2020年10月13日已解除对被保全人名下银行账户所采取的保全措施。 以上保全措施已实施完毕,现通知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