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内0702执保262号
本院在审理**与通辽市宏联通信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申请人于2020年11月19日向本院申请诉讼前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通辽市宏联通信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分公司发包的2013年四网协同有线接入管线工程以及2013年G网村通传输引接工程两个工程中未付工程款中人民币282314元。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中心支公司出具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保单作为担保。
本案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我院依法冻结被申请人通辽市宏联通信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分公司发包的2013年四网协同有线接入管线工程以及2013年G网村通传输引接工程两个工程中未付工程款中人民币282314元,冻结期限一年。本院认为生效法律文书保全内容已执行完毕(保全完毕)。本院认为生效法律文书保全内容已执行完毕,现通知如下:
本案执行完毕。
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