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博创纪元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博创纪元科技有限公司与某某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京0108民初34265号
原告:北京博创纪元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5号9层0922室。
法定代表人:徐波,总经理
被告:***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2号8层802房间。
法定代表人:刘建。
原告北京博创纪元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原告北京博创纪元科技有限公司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北京博创纪元科技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审 判 长  王 懿
人民陪审员  郑东涛
人民陪审员  靳艺红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书 记 员  王俊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