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太平洋金龙水设备有限公司

某某等民事 执行裁定书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京0119执异12号
异议人:***,男,1963年10月21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彭艾林,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常敏,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律师。
申请执行人:北京海创伟业展览展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J-101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762165004M。
法定代表人王希海。
申请执行人:北京建禾翔建筑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德胜门西大街15号院远洋风景家园9幢2单元80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49395163D。
法定代表人王彤。
申请执行人:宜兴太平洋金龙水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无锡宜兴市和桥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26079912694。
法定代表人黄建华。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1972年4月15日出生,住北京市房山区。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南方金达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国企大厦永富楼19G,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7032997XQ。
法定代表人代兵。
申请执行人:北京亚太欣业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平原里21号楼9层B101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587104871。
法定代表人范纯。
申请执行人:北京联合通力电梯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西路36号院5号楼1103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73769051XP。
法定代表人李学民。
申请执行人:北京工大瑞雪工程技术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甲2号25层B28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1018626895。
法定代表人陈洪岭。
申请执行人:北京市亚太安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龙潭路3号28号楼c-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101463880P。
法定代表人郑贺田。
申请执行人:定州市住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保定市定州市清风店镇西三路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827898155480。
法定代表人卢利娟。
申请执行人:中国兵器工业北方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建设南大街4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000401750494F。
法定代表人王长科。
被执行人:北京天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延庆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159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229103023168H。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北京海创伟业展览展示有限责任公司等十一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北京天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5年延执字第02113号】中,异议人***于2020年5月7日向本院递交了执行异议申请书,请求法院解除对被执行人北京天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商企业登记信息的查封。本院于当日受理,并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
在本案审查过程中,异议人***向本院提出撤回执行异议申请。
本院认为,异议人***撤回执行异议申请的行为,是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且未侵害其他人合法权益,应予准许。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异议人***撤回执行异议申请。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于术文
审判员  于荣平
审判员  李振和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八日
书记员  陈晓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