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昌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某某与江西昌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黔0423执145号
***与江西昌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1018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9000元(未执行到位的2018.00元,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本院已于2021年4月15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黔0423民初21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高胜波
书记员  马国红